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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1027 2020-09-17
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即将成为历史,但就像教育部说的那样,考虑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实际需要。
像海外学校和机构的录取材料、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进修证明等这些具有证明效用的材料大家可一定要保存好。同时像回国行程票据的保存,也是需要保存。
这个公告发布后,可以减少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环节,为留学生省去了不少麻烦。也有留学生认为要留存和提交更多的文件给不同的机构办事,反而更麻烦了。关于教育部发布的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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